question-icon 工伤待遇被单位克扣该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本应享受相应待遇,可单位却克扣了。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具体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权益,是先和单位沟通还是直接找其他机构,有没有快速有效的解决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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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工伤待遇被单位克扣,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在矛盾只是发生在公司与本人之间,且认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当据理力争。您要理清工伤待遇计算与发放的依据,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发给。您可以让克扣工伤待遇的情况明明白白显示出来,并询问克扣原因。同时要清楚,我国法律规定工伤待遇是不可以扣、罚的,根据工伤程度计发,不得克扣,即使员工做错了事也不可以克扣。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选择投诉、举报。您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也可以多打几次。另外,还能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些机构是专业处理劳资纠纷的,他们会上门查处克扣工伤待遇的违法行为。 如果上述方式都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还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了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各项待遇,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相关概念: 克扣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在员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但是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则属于克扣工资。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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