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没有收入该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在养伤期间没办法工作,也就没有了收入。家里还有各种开销,生活压力一下子就大了起来。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遇到工伤期间没收入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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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工伤期间没有收入的情况,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是可以获得相应保障的。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你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每个月能拿到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所有收入。也就是说,单位应该按照你受伤前的收入水平,每个月按时给你发钱,保障你在工伤养伤期间的生活。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你的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会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要是你的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你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你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他们补发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来帮你解决问题。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或者投诉的时候,你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你证明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你的工资水平以及你的工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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