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劳动期间从来没领过研究加工资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挺长时间了,在劳动期间从来没领过研究加工资。也不知道这研究加工资到底是啥,公司不给发合不合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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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所谓“研究加工资”,在法律概念里并没有“研究加工资”这种明确的表述,不过从常理推测,可能指的是在正常工资之外,因为从事特定研究工作或者额外劳动所应获得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这意味着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有权利按照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进行了额外的研究工作,付出了超出正常工作范围的劳动,那么理应获得与之对应的工资报酬。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有研究加工资这一项,或者公司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研究加工资,而用人单位却一直未支付,那么用人单位就构成了违约。 当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向单位说明情况,要求按照约定或者规定支付研究加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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