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发工资?
我给老板打工,但是老板有时候会拖欠或者不发工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老板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不发我工资的呢?这样我也能心里有个底,看看老板不发工资是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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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下,老板不发工资的情况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只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正常的劳动,老板就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老板可能无需支付工资。比如,劳动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并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不提供劳动却依然享受工资待遇的情形。举个例子,如果劳动者旷工,也就是在没有经过老板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缺勤,那么旷工期间老板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意味着,当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赔偿时,老板可以依法扣除相应工资,但有一定的限度和条件。 另外,如果企业因不可抗力因素,比如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在履行了一定的程序后,可能会暂时延期支付工资,但这并不等同于不发工资。而且,企业需要及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在情况好转后及时补发工资。总之,老板不发工资的合法情形是比较少的,法律更倾向于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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