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几个月员工就可以不再工作了?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老板已经拖欠工资一段时间了,我心里很没底,不知道他再拖多久我就不用继续在这里干了,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来说,老板拖欠工资达到几个月,我就有理由不再继续工作,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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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老板拖欠工资会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的。不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老板拖欠工资几个月员工就绝对不能继续工作了,但员工在老板拖欠工资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也就是说,不管拖欠工资是一个月、两个月,还是更长时间,只要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员工理论上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如果因为老板拖欠工资想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先与老板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做既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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