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多年,最近听说工厂要搬迁。我不想跟着去新厂址,想了解下工厂搬迁的话,在哪些情况下我能得到赔偿呢?毕竟工作这么久也不容易,我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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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是否需要向员工进行赔偿,关键在于搬迁行为是否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及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就包含工厂搬迁这类情形。 若工厂的搬迁距离较远,例如从本市的一个区搬到另一个偏远的区,或者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导致员工通勤时间大幅增加、生活成本显著提高,甚至难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那么这就属于对劳动合同履行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此时,员工有权拒绝前往新厂址工作,工厂若因此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工厂只是在本市内进行近距离搬迁,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影响较小,员工仍然能够正常履行劳动合同,那么通常认为这种搬迁并未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如果拒绝到新厂址工作,工厂有权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判断工厂搬迁是否需要赔偿员工,要综合考虑搬迁的距离、交通便利程度、对员工生活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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