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物业费可以不交?


在探讨哪些情况下可以合法地不交物业费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情况下,业主需要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但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或者少交物业费: 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比如没有按照规定频次打扫公共区域卫生、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不进行及时维修养护等,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暂时不交物业费,以此督促物业履行合同义务。例如,小区电梯故障长时间未维修,影响业主正常使用,业主就有理由暂缓交纳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是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同意或者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对于超出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交纳。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如果物业违反此规定擅自提价,业主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尚未交房。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房屋尚未交付给业主时,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无需交纳。因为在房屋交付之前,业主还未实际享受物业服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交付以转移占有为标志,在交付之前,房屋的风险和相关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如果要以以上理由拒交物业费,最好通过书面形式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书面通知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拒交物业费也应该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