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时,物权在什么时候发生变动?
我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给亲戚,已经签了赠与合同,但还没办过户。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的物权啥时候才会发生变动呢?是签合同的时候,还是过户之后?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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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物权变动指的是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就赠与房屋而言,我们需要明确其物权何时发生变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表明,对于房屋这类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变动的关键要素。 在房屋赠与的情形下,一般来说,只有当完成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也就是将房屋的产权从赠与人名下转移到受赠人名下时,房屋的物权才会发生变动。仅仅签订赠与合同,并不足以使房屋的物权发生转移。 不过,法律也存在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但这种情况在普通的房屋赠与中比较少见。 所以,通常情况下,赠与房屋的物权在办理过户登记后才发生变动。在未完成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拥有对房屋的处分权等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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