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确定从哪天开始才算和公司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是签合同那天,还是我第一天去上班的时候呢?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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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起算时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简单来说,劳动关系起算时间就是从法律层面确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式建立起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那个时间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里的“用工之日”,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的那一天。 比如说,劳动者虽然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没去单位上班,那么在实际上班之前,劳动关系并没有建立。而一旦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开始实际工作,不管有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这一天起,劳动关系就正式成立了。 所以,劳动关系起算时间不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准,而是以实际用工日期为准。对于劳动者而言,实际用工日之后,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劳动权益,比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从实际用工日起,就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安全等。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最好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实际用工事实也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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