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社保?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发现公司没给我交社保。我想了解下,用人单位是不是有什么合理原因就可以不交社保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就怕公司以一些不合理的借口不给我交,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到底什么情况用人单位能不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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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这是其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招用的是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保。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此外,如果员工是兼职人员,在原单位已经缴纳了社保,新的用人单位也无需重复缴纳。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以各种理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法律对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有着严格的要求和规定,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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