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分居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

我和配偶已经分居了,现在想通过起诉来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递交诉讼。我和配偶户籍所在地不同,现在居住的地方也和户籍不一样,这种情况到底该在哪起诉呢?实在是很迷茫,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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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涉及离婚分居起诉的问题时,确定起诉的法院是一个关键步骤。下面来详细讲解一下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要是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住了一年以上,那就可以在这个经常居住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不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同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离婚分居起诉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准确确定起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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