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中哪些情形算工伤?工伤认定单位有误怎么办?


首先来说哪些情形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明确规定,以下这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一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简单说,就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在单位里,由于工作相关事情导致受伤。比如在工厂流水线上工作时,被机器弄伤。 第二种,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就像上班前提前到单位做准备工作,或者下班后做收尾工作受伤,也能算工伤。例如提前到单位开启机器设备时受伤。 第三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这是指在履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暴力袭击等意外受伤,像保安在执行巡逻任务时被不法分子打伤。 第四种,患职业病。长期在特定工作环境中,因接触有害物质等患上职业病,比如在煤矿工作患上尘肺病,就属于工伤。 第五种,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出差等因工作外出期间,因为工作事务受伤或失踪,也算工伤。 第六种,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就是说上下班路上遭遇这些事故,且自己不是主要责任方,就能认定为工伤。 第七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再来说工伤认定单位有误怎么办。如果发现工伤认定单位有误,首先要保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以及事故发生的情况。 然后,可以向作出工伤认定的部门提出异议,说明情况,要求他们重新审查和认定。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根据你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 要是对重新认定结果还是不满意,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行政复议就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工伤认定进行复查;行政诉讼则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查工伤认定是否正确。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员工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进行的行政确认。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