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把别人弄伤了由谁承担责任?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把别人弄伤了,现在伤者要求赔偿。我很担心这笔赔偿费用要我自己出,毕竟我也不是故意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是由我来承担责任,还是由公司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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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把别人弄伤了,责任承担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从法律概念上讲,这里涉及到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区分。职务行为就是员工以公司的名义,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实施的行为;个人行为则是与工作任务无关的、员工自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工作时把别人弄伤是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的职务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快递员在送快递的途中,因操作车辆不小心撞到了行人,这就属于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一般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员工的行为超出了工作任务范围,属于个人行为,那么就需要员工自己承担责任。例如,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去办自己的事,在这个过程中把别人弄伤了,这就不属于职务行为,责任就由员工个人承担。另外,如果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是有权向该员工进行追偿的。比如,员工明知操作有危险却故意违规操作导致他人受伤,用人单位赔偿后可以向该员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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