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土地由谁来做评估呢?
我家这边土地要被国家征收了,听说征收土地得有评估这一步,可我不清楚到底该由谁来做这个评估。我就想知道在国家征收土地的过程中,评估工作到底是哪个部门或者机构负责的,有明确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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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征收土地的过程中,土地评估工作一般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承担。这里所说的专业评估机构,是指那些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对土地的价值、地上附着物等进行科学、合理评估的组织。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虽然此条例主要针对房屋征收,但在土地征收评估中也有借鉴意义,强调了评估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 在实际操作中,评估机构通常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让被征收人在评估机构的选择上有一定的话语权。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所以,在国家征收土地时,评估工作由专业的、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并且整个评估过程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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