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部分下水管漏水由谁负责?


楼下部分下水管漏水责任的确定,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在房屋保修期限内,且漏水是因共用下水道损坏破裂引起的,建设单位要对缺陷进行修复与维护,并承担修复及赔偿费用。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条规定,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等一系列操作 ,所以这种情况建设单位有责任处理。 其次,若已超过保修期限,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后,一般借助全体业主共同筹集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进行必要修补和适当赔偿,物业方负责落实相关责任。这是因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虽然这里说的单位一般不直接指物业,但物业在这种情况下有落实维修等责任的义务。 再者,如果是人为破坏导致的漏水事故,责任由楼上住宅的所有使用者们承担。比如有人装修时不小心破坏了管道,那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若因装修等人为破坏导致楼下漏水,就违反了这一规定。 另外,如果漏水是由于物业管理措施未能到位造成的,相关责任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若是业主个人行为,例如防水处理不当之类的,责任应由业主本人承担。 要是无法确定责任或各方对责任划分存在争议,可先查看小区的相关物业管理规定或业主公约,若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也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或向物业管理部门、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必要时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概念: 房屋保修期限: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期限。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