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应该写谁的名字?

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现在涉及到继承过户。我不太清楚这个过户名字该怎么确定,是只能写一个人的,还是可以写多个?需不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同意?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到底应该怎么来确定写谁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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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写谁的名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父母在生前留下了书面遗嘱,那么就要严格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并办理过户,房产证上就写遗嘱指定继承人的名字。比如遗嘱明确写了房子由儿子继承,那就写儿子的名字。这是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和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遗嘱继承的优先性,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 要是父母没有留下遗嘱,这种情况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程序来处理。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份额,但也有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这种法定继承情况下,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够自行协商达成共识,就可以根据协商后的结果,各自按照约定的比例来继承遗产,名字的书写也按照协商结果来。比如几个子女协商好,老大占房产份额的50%,老二和老三各占25%,那么房产证上可以按照这个份额比例登记名字及相应份额。要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不成,那就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之后按照裁决结果来确定写谁的名字。 此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房地产所有权证明书上也可以添加上其他所有人作为共同所有者。也就是说,即使是法定继承,也不意味着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多个继承人也可以共同作为房产共有人登记在房产证上。 相关概念: 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指定由哪些人来继承自己的财产。 法定继承:当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排在第一顺序有权继承遗产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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