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夫妻房产到底归谁管?
在离婚时,夫妻房产归属的确定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商量好房产归谁,那么以协议为准。比如夫妻二人商量好把房子给女方,这在法律上是认可的。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法院介入。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决,像子女的抚养情况,如果一方获得子女抚养权,为了给子女稳定的居住环境,可能会倾向将房产判归这一方;还有女方权益,如果女方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也会适当照顾;另外,有无过错方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比如一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房产分配上也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如果房产属于个人房产,那么不予分割,谁的房产就归谁。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购买且完成产权登记的房产,这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依据法律规定,该房屋为婚 前一方个人财产,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还贷部分所对应的增值应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又比如婚前、婚内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说明,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合法财产,无需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无过错方:指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实施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行为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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