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缴社保认定的工伤待遇该找谁赔偿?

我之前找了一家公司代缴社保,最近工作时受了伤,已经认定为工伤了。但我不知道这个工伤待遇赔偿该找谁要,是找我实际工作的公司,还是找代缴社保的公司呢?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弄清楚这个问题。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代缴社保认定的工伤待遇赔偿主体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代缴社保,指的是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以该机构的名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种做法在法律层面存在一定的争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应由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代缴社保的情形下,虽然社保是由代缴公司缴纳,但实际的劳动关系是存在于职工和实际工作单位之间的。根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这里强调了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缴纳的关联性。 所以,从法律关系上来说,由于实际的劳动权利义务是在职工和实际工作单位之间产生的,那么即使是代缴社保,认定工伤后的待遇赔偿责任主体通常还是实际的用人单位。因为用人单位对职工负有提供劳动保护、进行工伤预防等义务,不能因为代缴社保就免除其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代缴社保的过程存在过错,比如代缴公司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导致职工无法正常享受工伤待遇,那么职工也可以依据与代缴公司之间的委托协议,要求代缴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属于另一个法律关系,职工在向代缴公司主张赔偿时,需要证明代缴公司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自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工伤待遇赔偿应找实际用人单位,但如果代缴公司有过错,也可追究其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