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报期间工资由谁支付?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公司正在帮我申报工伤。我想知道在申报工伤这段时间,工资该由谁来付呢?是公司直接给我发,还是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我比较关心自己这段时间的收入问题,希望能搞清楚工资支付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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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申报期间,工资通常由用人单位支付。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两种常见情况。一种是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诊断证明或者休假证明,暂时按照病假待遇支付工资待遇。待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如果最终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将按照停工留薪期待遇补齐工资差额。另一种情况是,即便员工的工伤认定结果还未最终确定,但用人单位认同员工该受伤情形属于工伤,那么也可以在工伤认定期间直接按照停工留薪期待遇向员工支付工资。 这是因为员工因工受伤后,需要一段时间治疗和恢复,在此期间无法正常提供劳动。保障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既是对职工权益的保护,也有助于职工安心治疗和康复。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限。 工伤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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