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亏本了,农民工工资该向谁拿?
我是个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干活。现在包工头说亏本了,没钱给我们发工资。我们辛苦干活,不能白干啊,我就想知道这时候我们的工资到底该找谁要,有什么法律依据能保障我们拿到应得的工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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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包工头亏本而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农民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索要工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的基本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工资则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发包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存在违法发包的情况,比如施工单位把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那么施工单位要和包工头一起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承担责任。农民工可以向施工单位索要工资。 同时,该条例第三十条明确,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这意味着如果存在分包情况,总承包单位有先行清偿工资的义务。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也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保障了农民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相关责任方索要工资。 综上所述,当包工头亏本无法支付工资时,农民工可以向违法发包的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索要工资,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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