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生育津贴是打给公司而不是个人?
我休完产假申请了生育津贴,结果发现钱是打到公司账户,而不是直接给我个人。我不太理解这是为什么,生育津贴本来就是给生育女职工的补贴,为啥不直接给我呢?我担心公司会克扣我的钱,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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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之所以通常先打给公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从制度设计角度来看,生育津贴本质上是对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期间支付工资的一种补偿。在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正常发放工资,保障女职工的基本生活。生育津贴打到公司账户,就是为了弥补公司这部分支出。 从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里规定了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和途径,而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直接支付给个人。 从操作层面来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整个生育保险参保和费用申报过程中承担着具体的事务性工作。生育津贴由公司统一申领和接收,便于社保部门的管理和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不过,公司收到生育津贴后,不能随意克扣。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公司要将差额部分支付给女职工;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公司要补足差额。也就是说,女职工最终能拿到的钱,是按照上述规定来确定的,以保障其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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