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五号开始修,公司会购买社保吗?
我五号开始休产假,不知道在产假期间公司会不会继续给我购买社保。我很担心社保断缴会影响我的权益,比如生育保险的报销之类的。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在员工休产假期间有没有义务继续购买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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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司在员工休产假期间是有义务为其购买社保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对于女职工而言,休产假是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而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她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所以,公司不能因为员工休产假就停止为其缴纳社保。同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如果公司在员工休产假期间停止购买社保,这不仅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还会对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例如,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通常要求女职工在生育前后持续缴纳生育保险一定期限,如果社保断缴,可能导致女职工无法正常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和津贴等待遇。因此,当您五号开始休产假,您所在的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继续为您购买社保。如果公司拒绝履行这一义务,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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