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会扣工资吗?


在讨论试用期内辞职是否扣工资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工资,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试用期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时间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两条法律规定明确保障了劳动者获取工资的权利。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是有辞职权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并且正常完成了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扣工资的。但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比如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额外招聘人员来填补空缺等,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不过,用人单位需要有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不能随意扣工资。另外,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且该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扣薪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扣工资,但扣除后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总之,试用期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扣工资是不合法的,但如果劳动者存在违法违约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劳动者遇到工资被不合理扣除的情况,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