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自己不愿意续签会有赔偿吗
我和公司的合同快到期了,我不太想续签了。但又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呢?想具体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形下关于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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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自己不愿意续签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至少和原来一样好甚至更好,劳动者不续签是自身意愿选择。比如,原来工资5000元每月,合同到期后单位提出续签且工资不变,福利也没减少,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续签,单位不用给补偿。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例如原本工资8000元每月,合同到期后单位说续签工资降为6000元,劳动者因此不续签,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并非只是基本工资,而是涵盖了工作期间的所有全勤薪酬、奖金、补助和其他补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前未及时与劳动者协商续签事宜,导致劳动者错过最佳求职时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偿。还有,在某些特定的法律规定或集体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即使是劳动者自己不续签,也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补偿,比如涉及到特殊行业或特殊工种的劳动者等,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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