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编后再辞职是否有工资?
我入编工作一段时间后打算辞职,不知道辞职之后之前工作的那段时间工资会不会正常发放。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担心单位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所以想问问入编后辞职到底有没有工资,该怎么保障自己拿到应得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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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编后再辞职通常是有工资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不管是在什么编制内工作,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支付工资的义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无论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单位工作,只要其在辞职前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必须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入编人员辞职时,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工资。 如果遇到单位以入编辞职为由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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