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东莞自己辞职公司会有赔偿吗?

我在东莞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因为个人原因想辞职。但我听说在某些情况下自己辞职公司也会有赔偿,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想问问在东莞,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公司到底会不会有赔偿,什么情况下会有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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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东莞,一般情况下员工自己主动辞职,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这是因为主动辞职通常被视为员工自愿结束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愿结束意味着员工自己做出了离开公司的决定,并非公司方面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员工离职。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是员工主动辞职,公司也需要给予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没有给员工提供正常工作所需的安全环境、设备等。比如,在有粉尘危害的工作场所,公司没有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就是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给员工发工资。例如,原本约定每月10号发工资,结果经常拖延,或者少发工资。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公司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如果没有缴纳,员工因此辞职,公司需要赔偿。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公司规定员工每天必须加班5小时,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员工的休息权。五是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一般是指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在东莞自己辞职,是否能获得公司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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