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5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让签合同,还用签吗?
我在单位已经工作5年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单位突然让签合同,我有点纠结。不签怕失去工作,签了又担心之前的权益没法保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该不该签,以及能不能争取到一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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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签不签合同取决于员工自身的意愿。 从法律角度来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劳动报酬。在这个案例中,公司5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如果员工选择不签,是有法律依据支持的。因为公司前期存在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拒绝补签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例如,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每月两倍的工资(最多11个月),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如果员工选择签订合同,也可以在签订前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对之前未签订合同的行为给予一定的补偿,比如支付之前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员工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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