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按合同工资还是实际工资?


工伤赔偿的计算依据究竟是合同工资还是实际工资,这需要根据具体的赔偿项目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的概念。合同工资就是你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所约定的工资数额;而实际工资则是你在工作过程中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它可能会因为加班、奖金、津贴等因素,和合同工资有所不同。 在工伤赔偿里,有一些赔偿项目是按照本人工资来计算的。这里的本人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按照合同工资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职工的工伤赔偿降低,那么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它是按照本人工资乘以相应的月数来计算的。假设你的实际工资是每月8000元,但合同工资以及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是每月5000元,你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9个月本人工资。按照缴费工资算,你能拿到45000元;而按照实际工资算,你应得72000元,这中间的差额用人单位就需要补足给你。 此外,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方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认为是实际工资。也就是说,在你因工伤停工治疗期间,单位应该按照你受伤前的实际工资标准给你发放工资。 所以,工伤赔偿不能简单地说按合同工资还是实际工资,要根据不同赔偿项目,结合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当遇到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影响赔偿的情况,职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