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法院起诉的流程以及如何赔偿?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补偿。 关于法院起诉工伤赔偿的流程。第一步是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工伤认定后,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起诉到法院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法院起诉。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票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关于工伤赔偿的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