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自愿离职有赔偿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是工作上留下了一些后遗症,所以想离职重新找份轻松点的工作。就想问问这种工伤后自愿离职的情况,还能不能得到赔偿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赔偿规定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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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自愿离职一般是有赔偿的,但有一定条件限制。 首先,得经过规范的工伤确认及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果被评定为第五至第十级伤残,那么劳动者自愿离职时,会有相应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则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不过,如果是因工伤致使全部或部分失去劳动力(第一级到第四级),通常不能选择自动离职,而是应该保持劳动关系,临时结束工作,以享受应有的待遇。 这里要注意,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要是公司存在未帮员工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等情况,员工可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总之,工伤自愿离职能否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建议妥善保管与工伤有关的资料,以便顺利领取赔偿。若遇到纠纷,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 相关概念: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引发的疾病或旧伤复发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帮助工伤职工在离职后重新就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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