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未签合同,讨要双倍工资是找仲裁还是监察呢?


在职未签合同讨要双倍工资,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选择可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具有一定优势。劳动监察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机构,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它的处理方式相对简便快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其反映问题,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未签合同且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申请劳动仲裁也是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通过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更全面地主张自己的权益,除了讨要双倍工资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且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只是想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且证据相对充分,劳动监察部门可能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如果劳动者除了讨要双倍工资外,还有其他复杂的诉求,或者对法律关系的认定存在争议,那么申请劳动仲裁可能更合适。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劳动者都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支付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