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珠海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处理的?

我和公司在工资、加班这些方面有了矛盾,想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但我对整个流程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有哪些步骤。就想详细了解下珠海劳动仲裁程序到底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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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珠海,如果要进行劳动仲裁,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首先是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写清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像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还要明确仲裁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同时说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如果书写仲裁申请实在有困难,也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接着是仲裁受理环节。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会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要是决定不予受理,会说明理由。比如,如果仲裁申请不符合管辖规定,或者超过了仲裁时效等,可能就不会被受理。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 然后是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在这个环节,双方会进行辩论、质证等,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 再就是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要是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最后是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可能会失去通过仲裁获得保护的机会。 管辖权:就是确定哪个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这个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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