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4年,告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能获得多少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4年了,公司一直没跟我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要是去告公司的话,能拿到多少钱的补偿。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计算方式,想了解一下这方面详细情况,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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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4年,告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能补偿多少钱,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般来说,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通常仅能获得11个月的支持。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这条规定,双倍工资赔偿最多是11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按照你这11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例如,你这11个月平均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这部分赔偿就是5000×11×2 = 110000元。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公司工作4年没签合同,这种情况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公司存在没按规定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从应当订立该合同之日起,你可以要求公司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不过,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存在仲裁时效问题,仲裁时效是一年。如果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已满四年,超过仲裁时效后公司可以拒绝支付赔偿金 。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合同等情况下,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倍工资,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和对劳动者权益的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一般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等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这种合同,它能给劳动者更稳定的工作保障。 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对方可能就有理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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