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临时工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我在工厂做临时工,工作很累还经常加班,工资也不高。我想知道像我这样的工厂临时工,权益能不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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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临时工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临时工”这一正式称谓,所谓的“临时工”通常指的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或者是短期的全日制用工。 从非全日制用工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对于短期的全日制用工,临时工与正式工一样,享有平等的劳动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只要临时工与工厂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包括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利。如果工厂违反劳动法规定,如拖欠工资、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临时工可以通过与工厂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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