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的工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入职时老板口头承诺给我每月8000元工资,可发工资时却只给了6000元。我找老板理论,他不承认之前的承诺。我想知道,这种口头承诺的工资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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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口头承诺的工资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这涉及到合同的形式问题。合同可以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指的是双方通过口头交流达成的协议,虽然没有形成书面文字,但同样是合同的一种合法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就说明,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也是受法律认可的。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资数额进行口头承诺时,实际上就构成了一个口头的劳动合同条款。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口头承诺的工资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很难证明用人单位曾经做出过这样的承诺。因为没有书面证据,仅有口头表述,很难让第三方确切知晓当时双方约定的具体内容。 相比之下,书面合同由于有明确的文字记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目了然,在发生争议时更容易进行判断和处理。所以,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重要条款。这样,在遇到工资发放问题时,就可以依据书面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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