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能转让吗
我最近在考虑一块土地的转让事宜,这块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性质的土地到底能不能转让,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法律规定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到底可不可以转让啊?要是能转让,又得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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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是可以转让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划拨土地。简单来说,划拨土地就是国家把土地给你使用,你不用交土地出让金。这种土地一般是用于一些公共利益项目,像学校、医院、政府办公用地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也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是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是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是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是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要转让划拨土地,要先经过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得有合法身份,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产权要清楚,而且得按规定处理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只有这些条件都满足了,划拨土地的转让才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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