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返岗后公司不让回原岗位,能要求赔偿吗?
我之前受了工伤,治疗结束后回公司上班,结果公司不让我回原来的岗位。我在原岗位干得好好的,也能胜任工作,现在公司这么安排让我很苦恼。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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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返岗后公司不让回原岗位,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保险待遇和劳动合同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当职工遭受工伤后,只要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会作为职工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而在劳动合同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公司要变更工伤职工的岗位,必须和职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没有受到影响,能够胜任原岗位工作,公司却单方面不让其回原岗位,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没有和职工协商一致就擅自改变了工作岗位。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原岗位。如果公司拒绝恢复,职工可以以公司违法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一般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的劳动能力确实受到了影响,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那么公司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岗位是可以的,但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与职工充分协商,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比如,要考虑新岗位的工作强度、工资待遇等方面是否合理。如果公司调整岗位后,降低了职工的工资待遇,或者新岗位存在不合理的要求,职工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公司进行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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