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吗


三年没签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些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这些规定来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和您签劳动合同,这段时间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比如,您工作三年了,正常来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这11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不过这里还涉及一个仲裁时效的问题。《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且对于二倍工资时效起算,各地规定不同 。像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省市适用“逐月起算法”,也就是“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山东、重庆等省市采用“期满起算法”,即“仲裁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江苏、黑龙江采用“违法行为终止和期满起算法”,未签合同不满一年的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用工未签合同满一年的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湖北等少数省市采用“劳动关系终止起算法”,“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时效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期间为一年”。所以,能不能拿到双倍工资,要结合当地时效规定以及实际情况判断。相关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束时间,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有一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