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定金能不能退?
商品房定金能不能退,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它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惩罚性。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购买商品房了,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比如说,购房者仅仅是因为自己突然改变主意,不想买这套房子了,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
然而,如果是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将房屋又卖给了别人,或者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等,这就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此时,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比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就合同的一些重要条款,像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 合同无法签订。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