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强制员工加班?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经常要求我们加班,而且是强制的,不加班还会扣工资。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他们到底有没有权力强制我们加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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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强制员工加班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个重要的概念,“加班”指的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为公司提供劳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就表明,公司安排加班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进行协商,而不是强制员工。也就是说,员工有权利拒绝公司不合理的加班要求。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公司是可以不经过协商就安排加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这些特殊情形下,为了公众利益或者避免更严重的损失,员工需要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 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强制员工加班,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加班,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对不同情况下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有明确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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