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在本单位交社保,单位可以对公发工资吗?
我单位有员工不在我们这交社保,我有点拿不准能不能通过对公账户给他发工资。要是发了会不会有啥法律风险呢?我就想弄清楚这种情况下,单位对公发工资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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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员工不在本单位交社保,单位是否可以对公发工资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首先,从工资支付的本质来看,工资是员工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只要员工为单位付出了劳动,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并且以货币形式进行支付,对公账户转账就是常见的货币支付方式之一。所以从工资支付义务本身而言,员工是否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不影响单位通过对公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 然而,社保缴纳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让员工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可能存在未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的情况。如果被社保部门查实,单位可能会面临责令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费用,甚至被加收滞纳金以及罚款等处罚。 此外,这种情况还可能引发劳动纠纷。员工可能会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虽然单位在员工不在本单位交社保的情况下,从工资支付义务角度可以对公发工资,但这种做法存在社保合规风险以及劳动纠纷风险。单位应当尽量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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