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购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我在安徽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后,因为一些突发状况,没办法购买这套房子了。我想知道在安徽这种情况,之前交的购房定金能不能退啊?我很担心这笔定金就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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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在安徽购房交的定金能否退还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买房的人为了表示自己确实有买房的意愿,先给卖房的人一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突然不想买了、资金出现问题等,导致无法履行购房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购房者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举个例子,你交了定金后,又觉得房子周边配套不好,不想买了,这种情况下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 但要是因为卖房者的问题,比如房子存在质量问题没有提前告知、卖房者将房子又卖给了别人等,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卖房者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例如,卖房者隐瞒了房子墙体有裂缝的情况,购房者发现后不想买了,这时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卖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如果是因为一些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比如国家政策突然变化,导致购房者没有购房资格或者无法办理贷款等,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比如,当地突然出台限购政策,购房者不再具备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定金就应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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