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拒绝配合办理移交该如何处理?

我公司有个员工离职,公司要求他办理工作移交,但他拒绝配合。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完成移交,从法律角度公司有哪些权利和措施可以采取,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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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拒绝配合办理移交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和应对。首先,工作交接是劳动者离职时应尽的一项重要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这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工作交接有约定,劳动者就必须按照约定来执行。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工作交接是指劳动者在离职时,将其工作过程中所掌握的资料、工具、工作任务等相关事项移交给用人单位指定的人员,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延续。例如,销售人员离职时,需要将客户资料、销售合同等移交给接手的同事;技术人员离职时,要将相关的技术文档、代码等进行交接。如果劳动者拒绝配合办理移交,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先与劳动者进行沟通和协商,向其说明工作交接的重要性和法律规定,尝试通过友好的方式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沟通无效,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暂停支付尚未发放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等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未完成工作交接为由,暂时不支付经济补偿,以此督促劳动者尽快完成交接。此外,如果劳动者的拒绝交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合同义务就包括工作交接义务。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与劳动者沟通交接事宜的记录、因劳动者未交接而导致损失的证据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拒绝配合办理移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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