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抑郁症患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我患有抑郁症,工作时精力很难集中,效率变得很低。我担心继续下去会影响工作,也怕给公司带来损失。所以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作为抑郁症患者能不能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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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抑郁症患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即劳动者主动解除和用人单位解除。 首先,从劳动者主动解除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抑郁症患者作为劳动者,和其他正常劳动者一样,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相应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能够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法定解除权,并不会因为患有抑郁症而受到限制。 其次,从用人单位解除的角度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如果抑郁症患者经过诊断、治疗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时,确实无法胜任原工作,并且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用人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操作,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抑郁症患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也能够与抑郁症患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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