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口头说不用赔偿金后可以反悔吗
我之前口头跟公司说不用赔偿金了,可后来想想自己的权益还是应该争取,现在有点后悔。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这种口头说不用赔偿金的情况,还能不能反悔重新去要求公司支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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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口头说不用赔偿金是否可以反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涉及到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以及合同的相关概念。意思表示就是把自己内心的想法通过一定方式表达出来。当员工口头表示不用赔偿金时,这就是一种意思表示。如果公司基于员工的这个表示,有了相应的信赖利益,比如停止了对赔偿事宜的安排等,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员工口头说不用赔偿金,属于明示的意思表示。但是该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又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员工当时是因为重大误解,比如对赔偿金的数额、自己应得权益不清楚等原因而作出不用赔偿金的表示,那么是有可能反悔的。 同时,如果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表示,受损害方也有权请求撤销该表示。比如公司威胁员工,若不放弃赔偿金就会在其他方面为难员工,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口头说不用赔偿金,事后是可以反悔并要求赔偿的。 然而,如果员工是在充分了解情况、自愿且没有受到任何不当干扰的情况下,明确口头表示放弃赔偿金,并且公司也已经基于此作出了合理安排,那么员工再反悔可能就比较困难。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之间可能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约定,随意反悔可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以,员工是否能反悔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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