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育津贴和工资能否一起拿?

我休产假期间,公司正常给我发了工资。现在生育津贴下来了,我不太清楚这生育津贴和工资能不能都归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一起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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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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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否可以一起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和工资的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本质上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工资则是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劳动报酬。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并且该女职工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那么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这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就相当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二者不能同时享受。也就是说,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而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此时也就不存在生育津贴的问题,更谈不上二者一起拿了。 所以,一般来说,生育津贴和工资不能同时获得,但要依据女职工是否参加生育保险以及生育津贴与原工资标准的对比情况来综合确定最终的待遇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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