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前妻的房产是否可以要回?
我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与前妻了,当时是出于感情和一些承诺。但现在情况变了,我经济上也有些困难,就想把这房子要回来。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行不行,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能要回,什么情况下要不回,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探讨赠与前妻的房产能否要回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层面来详细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并且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不过,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具体来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前妻存在上述这些法定情形,那么您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赠与,进而要回房产。 另外,如果赠与房产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在房产过户之前,一般情况下您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如果您和前妻的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想要撤销就比较困难了。 在判断能否要回赠与前妻的房产时,要综合考虑赠与合同是否成立、房产是否已经过户、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涉及到具体的法律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