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别人的房产是否能要回来?
我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与了亲戚,现在家里情况有变,我急需这套房子。当时只是签了赠与协议,还没办过户手续。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把赠与出去的房产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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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赠与别人的房产能不能要回来,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所说的“权利转移”,对于房产来讲,一般就是指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还没有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人通常是可以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的。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同时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比如,你把房产赠与给某个公益组织用于救灾,并且办理了相关公证,那这种情况下,即使没过户,你也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另外,如果房产已经过户给受赠人了,一般就不能随便要回来了。但要是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把房产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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