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定金可以退吗?
我打算买套房子,交了定金后,因为一些突发情况不想买了。现在想知道,在房屋买卖里交的定金能不能退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很担心这定金就打水漂了,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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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中,定金是否可以退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比如仅仅是因为个人喜好改变等,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购房者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就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因为这属于购房者违约,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购买房屋的义务。 但要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卖方将房屋又卖给了其他人,或者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卖方故意隐瞒等,那么卖方就属于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情况,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例如政策突然变化,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或者无法办理贷款等,致使合同不能订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过错,不能让购房者独自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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