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我打算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员工主动解除合同获取经济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能拿到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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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给安排的工作环境特别危险,没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安排的工作岗位和合同里写的根本不一样,这种情况下员工解除合同是可以获得补偿的。还有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是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或者少发工资。另外,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像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或者少交社保,员工因此解除合同也能得到补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公司制定的制度严重不合理,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也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其次,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单位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就好比员工自己不想干了,主动跟公司说要走,公司也同意了,这种情况通常就没有补偿。 最后,如果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因为自己要回老家发展等原因,用人单位同样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要判断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得看具体是哪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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